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0-06-22 15:20:13 【打印】 |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0-097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52690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三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64.11万元 采购服务的内容: [table=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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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周期 | 分包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 |
一 | 审判业务系统 | 2010年度 | 783.11 |
二 | 公益服务系统 | 321 |
三 | 内部网站系统 | 263 |
四 | 数字法庭系统 | 188 |
五 | 信息安全系统 | 163 |
六 | 庭审刻录系统 | 86 |
七 | 运维绩效管理 | 60 |
备注:1、投标必须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是对所投包号中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
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第一至七包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一包(审判业务系统)投标人除“1”外,还须具备:
1)
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2)
具有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
具有承担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实际工作能力;
4)
具有建设和维护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的工程经历;
5)
需提供原厂商服务支持证明;
6)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第二包(公益服务系统)投标人除“1”外,还须具备:
1)
具有对光纤网络、数据网络、无线集群、数字电视、无线数据网、专用视频网、程控交换网等系统的综合运行维护能力;
2)
具有对IPTV信息编辑和设备运维的实际工作经历;
3)
具备既懂电信专业知识,又熟悉各种信息网络运行流程;
4)
具有对法院无线移动办公、短信平台以及大型公益服务系统的维护能力;
5)
具有管理、操作专业视频会议的能力;
6)
具有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采集、分析和管理的能力;
7)
具有运行管理大型语音呼叫中心的能力和经验。
4、第三包(内部网站系统)投标人除“1”外,还须具备:
1)
具有对各种信息、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的编辑、制作、发布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经验;
2)
具备对法院信息类网络的设备和内部网站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的能力;
3)
具备可以满足法院信息工作需求的法律专业知识和5年以上承建类似法院系统内部网站规模的工作经历和信息编采、挖掘、发布的服务经验;
4)
具备对触摸屏、LED显示屏、LCD显示屏、DLP显示屏设备维护和信息整合发布的工作能力;
5)
具有利用信息系统对法院各类信息资产进行梳理、分类、管理、检索等技术手段和实际工作能力。
5、第四包(数字法庭系统)投标人除“1”外,还须具备:
1)
具有信息系统实际维护的经验;
2)
具有对智能控制系统的实际维护经验;
3)
熟悉了解审判法庭等智能化系统实际运行的特点。
6、第五包(信息安全系统)投标人除“1”外,还须具备:
1)
具有由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2)
在大型综合信息网络安全维护和安全管理方面,具备雄厚的技术服务实力和管理经验;
3)
具有对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信息收集、识别、分析和提供防范措施的能力;
4)
根据对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分析,向用户建议有效的安全保护策略及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5)
具有对突发性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和解决的能力;
6)
具有从事信息安全系统集成和相关咨询的技术力量,对市场的信息安全产品进行功能分析、提出安全策略和安全解决方案、及安全产品的系统集成的能力;
7)
具有对信息安全系统进行检测和验证的能力;
8)
具有对信息安全系统进行有效维护的能力。
7、第六包(庭审刻录系统)投标人除“1”外,还须具备:
1)
具备对全市法院庭审光盘刻录设备运维管理的能力;
2)
满足法院 “一案一盘”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承担设备事故责任的能力;
3)
具备对故障设备提供更换和紧急修复的技术能力;
4)
具备刻录设备的升级、维护、保养等综合技术支持和实际维护经验;
5)
具备对囚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应用服务能力。
8、第七包(运维绩效管理)投标人除“1”外,还须具备:
1)
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
2)
具有承担大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案例,具备雄厚的信息工程咨询、监理的技术服务实力和管理经验;
3)
了解我国和我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运维的特点;
4)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06月23日起至2010 年07月13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4: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三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 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电子版人民币100元(电子版不单独出售),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银行帐号:9109
0154
8000
04842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7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0年07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三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铮
徐静
联系方式:65910924、65699122-823/826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第一至七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期);
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2、第一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除“1”外,还须携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复印件);
3)
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第五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除“1”外,还须携带:
1)
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4、第七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除“1”外,还须携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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