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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失败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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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2 08: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企业失败的基因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吴晓波

这些年,我一直在探寻中国企业失败的基因,现在,我称之为“中国式失败”。

“中国式失败”的前提是,存在一个独特的中国式商业环境。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一直处在一个剧烈转型的时代,法制在逐渐的建设和完善之中,冒险者往往需要穿越现行的某些法规,这造成很多商业行为都将在一种灰色的中间地带运行,企业家将遭遇商业之外的众多挑战。

与此同时,这还是一个有“资本身份”的环境,跟几乎所有发达的商业国家不同的是,我们拥有一个强大的国有资本集团,它们构成了这个国家最重要的资本支柱力量,对这部分资本的变革、壮大与保护是中国企业改革最主要的方针和使命之一,与其相伴随的是,国际资本在中国一直受到税收等多个方面的优厚,而萌芽于民间的民营资本力量则在成长的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三大资本在中国经济舞台上的博弈,构成了所有经济现象的内在动力和表象的根源。很显然,对于处在竞争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家来说,他们必须学习着去警惕及防范纯商业思维之外的种种风险,这种环境及所需要的应对智慧,并非是西方管理思想及欧美大牌商学院所能够教授的。

正因如此,“中国式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便表现为具有浓烈和独特中国式特征的政商博弈,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三种博弈景象:

一、产权清晰化过程中的政商破裂

从1998年起,中央开始实施“国退民进”战略,国有资本逐渐从完全竞争性领域中次第退出,大规模的企业产权变革由此开始,据国资委的统计,从1998年到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从23.8万户锐减到15万户,减少了40%,这些企业要么消失,要么就改变了产权属性。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地方的政府与企业家之间发生了清晰化思路上的分歧,最终,前者因种种原因选择了抛弃后者的战略,这种破裂直接导致了企业的快速衰败。科龙、健力宝两案堪称经典,这两家企业都是在创业型企业家和地方政府的双重努力下成长起来的,而最终因政商沟通破裂而酿造悲剧。

二、宏观调控中的利益分野

在中国企业的发展经验中,宏观调控往往成为一个半周期性的因素。从1981年开始,中国经济每隔三到五年必有一次宏观调控,而每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便是民营企业。近年来,随着国有资本在垄断性行业中的权重越来越大,其调控的行业性排斥特征也越来越明显,有些民营企业冒险突进上游重工行业或垄断性领域,其政策风险便往往大于任何经营上的风险。在2004年春夏之际,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宏观调控,在重点治理的行业中,便出现了很多著名的败局,如资金市场的德隆、房地产的顺驰、钢铁行业的铁本等等,它们都因对宏观形势的判断失误而马失前蹄。

三、地方利益格局中的牺牲者

香港的张五常教授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整个儿就是区域激烈竞争的产物。这种态势直接刺激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形成了一股自下而上的改革浪潮,同时,它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资源的区域性分割,各省市以邻为壑,楚汉分明,而那些试图通过全国性布局以形成整合优势的企业则很可能在无意间陷落于这种利益之争中。在华晨案例中,我们看到中国汽车产业最富想象力的企业家仰融如何失陷于此。

诞生于市场竞争领域的民营企业在政商博弈中的弱势地位有目共睹,企业家为之付出的教训也可谓“血流成河”,企业家冯仑甚至认为:“面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只有始终坚持合作而不竞争、补充而不替代、附属而不僭越的立场,才能进退裕如,持续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如何有技巧地游刃于越来越错综复杂的政商博弈之中,将考验中国企业家的最大智慧。

在中国,企业家应当与政治保持怎样的距离,这是一个已经被谈论了将近三十年的课题。中国的经济成长越来越呈现出国家商业主义的特征。在未来的数年内,财富积累的重点将主要在两大领域展开;其一是以互联网和移动信息技术为中心,将诞生大量的新产业和成长机会,很多传统行业将在这种变革中急剧洗牌,利益将在新的交易平台上被重新分配;其二是以垄断性资源为中心,将发生一系列的资本重组活动,拥有这些资源的政府将把大量的垄断机会进行市场化出售,而在这一过程中,跨国公司以及民间资本者的政治博弈技巧便显得非常的重要。往往,巧妙腾挪与弄巧成拙只有一线之隔,一朝得手与稳健拥有不可同日而语。

关于“原罪”

“原罪”是一个舶来的宗教名词,却在企业界是一个正宗的中国式拷问。近年来,关于原罪的讨论一直呈现两极化的态势,一派观点认为,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原罪是一个无法抹去和赎清的罪恶,而另一派则认为原罪是一个伪命题。很显然,他们都走进了辨控的死胡同。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的企业家阶层经历了数次公众形象的变迁。在改革开放的最初时期,他们是致富的能人和改革家,是一群勇于打破旧体制、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人,一度,他们甚至还被视为共同富裕的带头人,是“国家的新英雄”,对企业家的称颂日渐成为主流的声音,就跟20世纪初期的美国社会一样,中国进入了一个财富创世纪,一个对商业顶礼膜拜,深信技术的进步将洗去一切贫困、不平和忧伤的大年代真正到来了,年轻的知识界开始朗诵起亨利·卢斯的那句名言:“商人必须被当作最伟大的职业。”

而随着社会商业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人们也同时开始质疑财富聚集的正当性。在一个制度渐变的转型国家,任何商业上的突破和创新都意味着与现行法制的冲突,因此便存在着无数的“灰色地带”,几乎所有的企业家在创业的原始积累阶段有过种种的灰色行为。2003年10月,在云南弥勒举行的一次企业家论坛上,主持人请问在座的数百位企业家,“谁敢说你们没行过贿?没有行贿的请举手”。据当时在场的万科董事长王石纪录:“在座的老总就开始你看我,我看你,过了一会儿开始有人举手了,举手的姿势很缓慢,像做贼心虚似的,最后有五、六位举手。我想在当时的氛围中,大家都默认:在多数新兴企业中,一定存在行贿,不行贿是不正常的。”很显然,对原罪的质疑,既是部分的事实,也是贫富差距拉大后的公众心理失衡的反弹。企业家身上的“改革者光环”已经日渐褪去,他们渐渐变成了一个独立的、高高在上、却始终被一层质疑的目光环绕着的“金色阶层”。

过去的这些年里,在所有关于中国企业的成长史描述中,都绕不开“原罪”,它仿佛企业家头上悬着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对原罪的清算、否认或道德性批判都不能完全地澄清这个沉重而无解的难题。透过众多失败案例,我们发现了下述事实:

企业“原罪”是一个变革时代的必然现象,在一个转型时代,任何变革便意味着对现有体制的突破,因此“天然”地带有违反现行法规的性质,这其实不是某些人的“原罪”,而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原罪”。这一转型时代的特征使很多企业家始终无法完全地站立在阳光之下,也造成了很多“貌似偶然”的落马事件。

企业“原罪”是制度建设滞后的产物。中国企业改革的“自下而上”特征,决定了制度的变革往往会落后于企业的实践,这造成了企业家不得不养成了“绕道前行”的职业习惯,这也最终成为原罪孳生的缘由之一。在有的时候,“原罪”甚至是政商共谋的结果,在铁本案中,为了促进钢铁项目的上马,地方政府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将项目分块切小,规避现有的申报制度,当企业最终遭到惩罚的时候,这一切便都成了“原罪”的证据。

企业“原罪”是“监管真空”所纵容出来的产物。在很多企业案例中我们看到,企业家自己的行为不被制度所容也铤而走险,而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却让人吃惊地没有恪守监管之责,以致于违规行为日渐猖獗,最终竟成法不责众的局面。而那些冒险者要么成就霸业,要么引爆无比惨烈的悲剧。这一特征在资本市场上尤为明显,在吕梁的中科系案以及唐万新的德隆案,其违规手法之大胆与明显都已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见监管者的踪迹,及其崩塌之际便造成了重大的公众恶果。

当今中国的商业界仍是一个潜规则横行的时期,正如文学家余秋雨对中国历史所观察的那样,“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我们至今缺少对一种简单而普世的商业逻辑的尊重,缺少对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的遵循,缺少对符合人性的商业道德的敬畏。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中国企业的神话或悲剧都难以避免地蒙上了一层莫名的灰色。

这个时代,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生生不息的成长。事实上,一个国家的商业法则的成熟与确立,往往与那一代企业家的实践和遭遇是分不开的。正如荣·切尔诺在《洛克菲勒传》中所揭示出的,“洛克菲勒和他那一代商业巨子,在经商中表现出来的无与伦比的才智和贪婪,直截了当地向美国提出了有关规模经济、财富分配、企业与政府之间应保持何种关系等一些十分棘手的问题,”这种互动最终推动了美国的经济立法及商业精神的成熟。而关于原罪的讨论、反思及清算,也是中国商业环境日渐成熟的标志。

在这个意义上,“原罪”最终将是一个伟大世纪生成过程中、让人尴尬却很难避免的“黑点”。

中国企业家

在讨论“中国式失败”的时候,除了体制和制度问题之外,我们还得面对“中国式企业家性格”的思考。

哈佛商学院的管理学教授克里斯·阿基里斯曾经写道:“许多具有专业知识及天分极高的人几乎总能做成他们要做的事,所以他们极少有失败的经验,而正因为他们极少失败,所以他们从来不曾学过如何在失败中汲取教训。”

近年来中国企业界败局连连,跟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众多草莽人物相比,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区别是,他们中的不少人拥有令人羡慕的高学历,他们中有教授(宋如华)、发明家(顾雏军)、博士(仰融)、军医(赵新先)、作家(吕梁)、硕士及哈佛商学院总裁班学员(孙宏斌)等等,他们也并非对风险毫不在意,托普的宋如华在创业之初曾经专门拜访落难中的牟其中和史玉柱,向他们当面讨教失败教训,甚至在公司规范化经营及战略设计上,这些公司也与当年的企业不可同日而语,华晨、德隆、三九及健力宝等公司都曾经重金聘请全球最优秀的咨询公司为其服务,德隆的唐万新甚至还有一个拥有150名研究员的战略部门。

然而,我们仍然看到败局如宿命般地突然降临,它们看上去都千头万绪,内在关联十分的复杂,在公众看来,它们倾辙的表象与内因似乎总笼罩着一层莫名的迷雾。但是,当我们将它们完全梳理清楚之后竟会发现,尽管这些企业的规模已经远远的大于当年的三株、秦池等等,但是,从失败的“技术含量”来说,却好象还是没有提高的迹象。

它们仍然失陷于两个因素——

其一,违背了商业的基本逻辑。绝大多数的失败仍然与常识有关,在托普、顺驰等案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当企业家冒险突进的时候,所有的业界领袖以及他本人都知道这将是一次无比凶险的大跃进,它不符合一家企业正常成长的逻辑,在现金流、团队及运营能力方面都无法保证常规的运作,所以它们最后的倾辙变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结局。在这些败局中,我们一再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的失败都是忽视了经营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失去了对管理本质的把握。

其二,是企业家内心欲望的膨胀。对于企业家来说,你很难分清楚“野心”与“梦想”到底有什么区别,拿破仑说过的那句名言“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被引用了无数遍,它似乎永远是适用的。这是一个不讲究出身与背景的竞技场,机会永远属于那种勇于追求的人。然而商业终归是一场有节制的游戏,任何超出了能力极限的欲望,都将引发可怕的后果。

近年来,我们更多的看到了一种“工程师+赌徒”的商业人格模式。他们往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在某些领域有超人的直觉和运营天赋,同时,他们更有着不可遏制的豪情赌性,敢于在机遇降临的那一刻,倾命一搏。这是企业家职业中最惊心动魄的一跳,成者上天堂,下者落地狱,其微妙控制完全在乎天时、地利与人和。

在商业中没有什么是必然的。如果孙宏斌满足于在天津城里当地产大王,如果戴国芳不去长江边建他的大钢厂,如果宋如华专心经略一个软件园,如果顾雏军买进科龙后再不事其他收购,如果唐万新就只专注于他的“三驾马车”,那么,也许所有的败局都不会发生。但是,这样的假设又是不成立的,因为,他们崛起于一种狂热的商业世纪,这个时代给予身处其中的人们太多的诱惑与想象空间,它让每个人都梦想自己在一夜之间成为一个超越平凡的人,所以,最好的与最坏的结局往往一体两面。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悲剧都是必然会发生的,相反,如果说跨越式的成长是中国企业勇于选择的道路的话,那么,如何在这样的过程中尽可能地规避及消解所有的危机,则是一个十分迫切的命题。

我们看到,所有的失败都是忽视了经营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失去了对管理本质的把握,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经营的惨败和自信心的丧失。在写作这些案例的时候,我不由的会想起宋代理学家朱熹的那句被咒骂了数百年的格言——“存天理,灭人欲”,对于企业家来说,“存商理,灭人欲”也许是一个值得记取的生存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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